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
發(fā)布日期:2006-08-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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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6年8月27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6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jié) 申請

第二節(jié) 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五章 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br />
第六章 債權申報

第七章 債權人會議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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